日前,我市下发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我市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专项整治对象包括4类:即连续未参加2020年度、2021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新成立社会组织;2020-2021年连续两年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通过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限期整改等措施,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
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我市现有登记社会团体552家,其中市本级184家;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574家,其中市本级124家。2021年至今,全市已注销登记8家,其中市本级8家;撤销登记38家,其中市本级26家;整改完成32家、正在整改2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