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谢青)3月11日,记者从全市2020年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取缔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了解到,2020年,我市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将全部取缔,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下旬开始到10月下旬结束。
按照国家、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关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打赢蓝天保卫战,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全部取缔专项整治行动,从3月下旬开始,依法对无照经营散煤行为进行查处,在禁燃区内全部取缔散煤销售网点,一律不得销售高污染燃料。
6月中旬前,各县(区)及市场监管分局对散煤销售网点进行拉网式摸排,逐户建立动态监管档案,完成调查摸底,制定方案;8月中旬前,按照省、市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完成逐户取缔散煤销售网点的任务;10月中旬,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验收,通过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推动和保障蓝天保卫战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