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资金公开情况:
一、2018年是否安排分配财政扶贫资金:是。
二、公开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2018年市财政安排扶贫资金800.1万元(其中扶贫发展资金775.1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分配抚顺县16.4万元;
2、分配清原县381.3万元(其中:扶贫发展资金361.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
3、分配新宾县312万元;
4、分配东洲区5.32万元;
5、分配市扶贫办71.88万元;
6、分配市民委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7、市本级8.2万元(该项资金为驻村扶贫工作组补助结余,由于人员变动);
三、公开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政策办法:
1、市财政局 市扶贫办《转发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抚财农[2017]236号)http://fsczj.ncmxsm.com/newsimage/201912514119200.pdf
2、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的指导意见》(抚脱贫发[2017]10号)http://fsczj.ncmxsm.com/newsimage/201912515114245.pdf
四、公开的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政策办法和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是否完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