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从2018年7月1日起,提高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557元提高到582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4039元提高到4342元;城市分散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标准由月人均800元提高到836元。
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调标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事关广大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通过近两个月的工作,区民政局共调整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档案11000余户。调标后,城市低保月增加资金25万元;农村低保月资金42万余元,特困供养月资金34余万元,7月末已全部发放到位。
为确保城乡低保对象按时足额领取提标后的保障金,东洲区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高标准,严要求,顺利完成城乡低保调标工作。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6月初,东洲区民政局召开全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标准提标工作会议,局领导更是靠前指挥对此次提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化对提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二是规范程序,明确责任。以社区为单位登记造册,乡镇、街道汇总信息后,按照全区规定时间进行调整。三是逐一核实,全面梳理。区民政局对辖区内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梳理、逐户审查、逐户核准,确保做到不错一户、不漏一人。四是深入基层,高效服务。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深入到四个乡镇、九个街道进行审批,直接与基层工作人员和困难群众面对面,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核实沟通,既方便了基层,又解决了问题。五是从严要求,从实做起。做到“一个”坚持,“两个”严把,“三个”确保,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调查核实;严把自然增减关,查看家庭人员有无增减变化,严把家庭实际收入关,调查对象家庭有无就业信息发生变化的;确保家庭人口核算准确、家庭收入核算准确,保障金额核算准确。六是规范管理。结合低保动态管理,对家庭经济收入状况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进行迅速清理;对家庭人均收入水平明显低于现行城乡低保标准的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对家庭人员和收入发生变化后仍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做到人员有进有出,金额有升有降,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